防保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学校、环境及职业、放射卫生的规定 ;
二、制订全区卫生防病工作规划和计划 , 并组织监督实施 ;
三、拟订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
四、负责疫情的管理,掌握疫情动态,组织、协调全区防疫力量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防止蔓延;
五、负责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放射性同位素线装置、公共场所、学校新改建等有关卫生项目的审批及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