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科
一、贯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
二、指导、监督和考核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 ;
三、指导、检查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有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助产技术”、“终止妊娠结扎技术”和“计划生育手术”机构和个人的考核发证;
五、依法对婚前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