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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卫生局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
崇卫通[2006]9号
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
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保健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根据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现对此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认识,提高管理力度
各医疗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提高对加强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要将这项工作切实纳入到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医学影像科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张贴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标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开展自查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各医疗单位从即日起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我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胎儿性别鉴定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妇幼处、区政府办公室
崇文区卫生局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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