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受理审核科工作职责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申办卫生许可的单位开展咨询服务,告知申办程序、标准等。
2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二次供水,食品 3000 平方米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合格的,发放卫生许可证。
3 .受理辖区内卫生许可证的延续发证工作。
4 .按照市区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便于当事人查询。
5 .代崇文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受理宠物医院、诊所的初审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