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崇文区卫生局
无标题文档 无标题文档
您认为本站应该加强:
页面的美观
内容的充实
信息的及时
宣传的力度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一、卫生局干部培训工作由党委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同局纪检监察部门、卫生局党校和局人事科、科教科,根据中央、市区委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卫生局实际,制定本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做出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卫生局干部培训工作的范围为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党务干部和卫生系统后备干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区委要求,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区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处级干部在任职5年内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三个月。局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应完成局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读书目的学习。

四、局党委综合办公室组织干部集中培训学习每年不少于两次,共40学时。每年举办一期后备干部培训班。

五、干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等。

六、干部培训学习可利用高校、社会和本系统等各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途径,以集中授课、参观学习、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

七、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并把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八、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卫生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会,通报情况,研究和协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 版权所有 北京市崇文区卫生局  
地址:崇文区长青园1号 电话:67114493 邮政编码:100061
京ICP备05023298号 京卫网审字[2008]第27号
技术支持:北京东方正通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