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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卫生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办理须知

1、事项分类:公共服务事项

2、事项性质:承诺件(自办件)

3、事项范围:卫生管理

4、申办主体:医疗机构或患者

5、事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申办条件: 存在诊疗关系的医患双方

7、提交材料清单: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二)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

(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申办流程及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1天)材料不全,书面告知交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1天)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医政科受理人员初审(1天)审核(1天)复审(2天)审定(2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2天)窗口(1天)申请人领取

9、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0、联办部门及事项:

11、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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